近日,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某陶瓷颜料生产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属于重点管理,按排污许可要求应当安装、使用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但至今并未完成联网。立案后,执法部门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意见,并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据悉,该案件是自《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江西省首例处罚。
江西高安一陶瓷颜料企业因排污问题被要求停产整改
近日,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某陶瓷颜料生产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属于重点管理,按排污许可要求应当安装、使用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但至今并未完成联网。立案后,执法部门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意见,并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据悉,该案件是自《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江西省首例处罚。
近日,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某陶瓷颜料生产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属于重点管理,按排污许可要求应当安装、使用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但至今并未完成联网。立案后,执法部门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意见,并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据悉,该案件是自《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江西省首例处罚。